评审流程


评审流程:

收件受理→评审→复核→报备→资料归档

收件受理阶段:收件、资料审核、受理三项内容;

评审阶段:组成评审专家组、专家独立审查、召开评审会议三项内容;

复核阶段:报告(或方案)修改复核和出具评审意见两项内容;

报备阶段:向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批准;

资料归档:文件发放和资料归档入库、保管。

评审中心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件受理、评审、报备工作(不含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时间)

具体的评审流程、各阶段衔接情况及时限规定详见评审流程示意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