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评审流程:
收件受理→评审→复核→报备→资料归档
收件受理阶段:收件、资料审核、受理三项内容;
评审阶段:组成评审专家组、专家独立审查、召开评审会议三项内容;
复核阶段:报告(或方案)修改复核和出具评审意见两项内容;
报备阶段:向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批准;
资料归档:文件发放和资料归档入库、保管。
评审中心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件受理、评审、报备工作(不含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时间)
具体的评审流程、各阶段衔接情况及时限规定详见评审流程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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